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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業者職前訓練 |
包含技能補充職業訓練、婦女專班、新增職類委外職業訓練、失業者就業職業訓練、新移民專班職業訓練、新興重點發展產業人才職業訓練、資訊軟體人才職業訓練、就保專班、中長期失業者職前訓練、原住民專班職業訓練、中高齡失業者訓練專班
壹、目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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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結合民間訓練資源,提供民眾多元訓練管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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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協助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迅速投入就業市場,增強就業職能、提昇職場競爭力,增進企業進用失業人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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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因應職場變遷,面對社會經濟結構轉變及科技技術之發展,培訓多重專業知能,滿足個人生涯規劃發展。 |
貮、辦理單位:
桃園職業訓練中心技能檢定課。
參、對象:
一、初次就業者
二、一般國民失業者
三、弱勢特定對象失業者。
肆、工作時程:
2010年1 月至12 月。
伍、辦理流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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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主辦單位依「職訓局所屬各職訓中心規劃辦理職業訓練原則與實施基準」規劃具體實施方案(投標須知、契約書及作業手冊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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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主辦單位辦理招標,將投標須知、契約書及作業手冊公告上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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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招標程序為開資格標、實地訪視、評選、議價及簽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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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簽約合格廠商開班。 |
陸、預估經費:
一、由本年度就業安定基金及就業保險基金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